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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综合体建设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

来源: 互联网时间:2020-03-26 22:10:22

缺乏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模型和总体规划思路

当前,国内许多二、三线智慧城市建设缺少长期和完善的城市规划,一些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应用”的建设理念。其次,一些地方在统筹智慧城市规划时,仅从信息技术、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等技术角度出发考虑城市的建设和运营,未能充分将人的需求列入考虑范围,从而在本质上缺少统筹全局的科学理论与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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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孤岛问题普遍存在

数据共享问题是各城市在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中长期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专业化分工程度高,大量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分布在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不同平台,部门间的共享协同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各部门的数据开放服务程度不同,各平台数据采集质量参差不齐,有时候数据还相互冲突,分享数据会带来信息安全隐患。此外,各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不同,建设思路不同,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跨智慧城市和跨产业协同的合作较为欠缺,形成了城市与城市间的信息孤岛。

千城一面未能因地制宜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大多以政府为主导,政府主导建设的模式存在其独特的优越性,但是容易参考其他城市的建设经验,各城市之间“争相复制”,导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撞衫”的现象非常严重,智慧城市建设缺乏特色,建设类型单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大多以数据中心和物联网设施等硬件为切入点,将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于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等通用领域,没有和城市特色以及当地民众的需求结合起来,没有做到以人为本,无法真正让智慧城市服务于当地居民。

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来源较为单一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建设周期长的持续性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稳定持续投入保障。智慧城市的建设需要涉及多个领域,特别是前期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当前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投资,多地以政府独资为主,市场主体积极性不高,吸引社会资本来源机制不顺。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资金也很有限。投资资金分散和缺口庞大,导致城市智慧建设过缓,有些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市民体验感差。

信息安全和法律法规不健全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新模式、新业态对个人信息保护带来重大冲击,原有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已经落后于技术、产业的发展变化,无法有效保护个人权利。网络安全方面,当前全球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网络安全事件数量激增,各地建设智慧城市对网络的高度依赖与网络安全的极度脆弱两者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监管方面,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新技术、新业务为各城市主管部门带来的诸多挑战,需要规范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为智慧城市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

解决思路

将城市信息模型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理论体系

在城市信息模型(City Information Modeling,CIM)是一套以城市信息数据为基础,构建三维城市空间模型和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的科学方法。智慧城市建设应该在CIM的基础上,构建智慧民生服务体系,强化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民生领域的融合应用,构建高效快捷普惠公共服务框架,实现医疗健康、就业、公共安全、教育等智慧民生服务信息的数据开放、共享与融合。发挥信息数据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构建统一的城市数据平台。构建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打破教育、交通、经济等各个领域的数据障碍,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实现环境保护、能源管理等领域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政务外网、公共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之间互联,利用新一代技术保证信息与数据传递的安全。

促进数据开放,创新共享机制

打破数据孤岛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信息管理机制。政府可倡导、主导并切实推动数据开发共享,打通部门间的信息驱动,通过统筹整合同类智能部门,打破数据碎片化,整合资源搭建城市统一数据共享平台的搭建。同时,在信息共享机制的创建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实现信息资源的协同共享,打破各个城市、各个部门、各个产业领域的条块分割,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畅享效益的最大化。

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城市特色

从国家层面来讲,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范围不应该指向全国,智慧城市的建设应该以不同地区的经济、技术、群众需求等为立足点,注重各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可盲目追求智慧城市的全局标准化。从城市自身角度来讲,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差异化定位,各城市应当充分分析自身的性质、特点、功能和应用场景,避免盲目模仿其他城市的建设模式,着眼于自身区域优势和特色,提前做好顶层设计,建立长远发展的制度保障,促进智慧城市的发展。

拓宽资金渠道,保障长期投入

建立智慧城市投融资平台,吸引市场资本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智慧城市长期建设的资金投入。从政府资金渠道(财政拨款、政策性收费等)、国内间接融资渠道(国内商业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股票、债券、保险基金等)、境外投资(世界银行贷款等)、企业投资及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赢的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投资,协同运作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现项目的可持续性良性运营。

规范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

面对信息安全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一是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强化政府部门对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监管,平衡隐私保护与产业发展、政府监管与个人数据安全的关系,同时积极探索个人信息保护配套规则和救济机制。二是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完善网络空间顶层设计,建立立法和标准配套制度,夯实智慧城市发展基础。三是加快出台相关法令、设立专门管理机构,为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促进智慧城市创新发展。

标签: 智慧城市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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